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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 2009.03.18 侯雅燕/台北報導
會計師全國聯合會祕書長謝國松昨日表示,依金管會初步規劃,第一階段將於2012年,上市櫃公司先實施IFRS,則須於2011年1月1日開始編列,公司為符合IFRS的要求,必須加強內部會計制度、人員教育訓練、外部專家協助及組織結構與授權制度等。
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與台北大學會計系合辦座談會,討論如何首次採用IFRS,邀請產官學者參加。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薛富井指出,IFRS非僅有財務與會計,包括法務、稅務等,除公司會計人員,連會計師均需進行訓練。
薛富井強調表示,以金融商品為例,實施IFRS後,將對會計人員有知識以外領域的要求,因此這對會計師將是一大挑戰。
謝國松進行專題報告指出,雖然金管會尚未正式宣布實施時間,屆時若要推動,除企業本身準備外,主管機關的政策規劃、執行及協助企業,為推動成功的關鍵。
謝國松表示,依IFRS規定認定所有資產與負債,可能須認列以前未認列的資產與負債,包括研發費用認列為費用等。另對國內原有會計準則所作資產、負債或權益總成部分,進行重分類。現分類為權益的「可贖回特別股」,依IFRS規定,可能須重分類為負債等。
由於成本效益考量,IFRS1允許首次採用IFRS,在編製初始財務狀況表豁免按IFRS追溯調整,共有16項。謝國松說,包括企業合併、員工福利、複合金融商品、母子公司與關係企業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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